劍河縣文體廣電旅游局行政強制目錄清單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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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強制 |
查封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場所,扣押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、設備 |
《互聯(lián)網上網服務營業(yè)場所管理條例》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(guī)定,擅自從事互聯(lián)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,由文化行政部門或者由文化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,查封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場所,扣押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、設備;觸犯刑律的,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的規(guī)定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尚不夠刑事處罰的,由文化行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及其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、設備;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,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;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,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|
1.調查責任:調查或檢查時,案件承辦人不得少于兩人,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行政執(zhí)法證件,現(xiàn)場檢查情況應當如實記入現(xiàn)場檢查筆錄。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》第十八、二十四、二十六、三十一、三十二、三十三條 |
劍河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大隊 |
2 |
行政強制 |
抽樣取證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,可以采取抽樣取證的方法;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,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,可以先行登記保存,并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,在此期間,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|
1.調查責任:調查或檢查時,案件承辦人不得少于兩人,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行政執(zhí)法證件,現(xiàn)場檢查情況應當如實記入現(xiàn)場檢查筆錄。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》第十八、二十四、二十六、三十一、三十二、三十三條 |
劍河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大隊 |
3 |
行政強制 |
先行登記保存證據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,可以采取抽樣取證的方法;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,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,可以先行登記保存,并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,在此期間,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|
1.調查責任:調查或檢查時,案件承辦人不得少于兩人,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行政執(zhí)法證件,現(xiàn)場檢查情況應當如實記入現(xiàn)場檢查筆錄。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》第十八、二十四、二十六、三十一、三十二、三十三條 |
劍河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大隊 |
4 |
行政強制 |
加處罰款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,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:(一)到期不繳納罰款的,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|
1.調查責任:調查或檢查時,案件承辦人不得少于兩人,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行政執(zhí)法證件,現(xiàn)場檢查情況應當如實記入現(xiàn)場檢查筆錄。 |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》第十八、二十四、二十六、三十一、三十二、三十三條 |
劍河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大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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